为扎实稳步推进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资助工作任务,特制定资助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学前资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幼儿园在学前资助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观测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抓好扶贫助学工作,我园成立了扶贫济困工作领导小组。
1. 领导小组:
组长:薛燕
副组长:王晨瑜、方艳
成员:徐璇、贺锐、申军萍
2. 机构成员职责:
组长:负责经费保障工作的统筹安排工作。
副组长:具体安排、指导管理专干进行经费保障工作。
成员:负责贫困学生摸底、上报工作及贫困生的日常;对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管理工作。
三、资助标准
对在我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免收保育教育费,对在其他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育教育费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免50%。
符合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大班幼儿,按照上述政策减免的保育教育费低于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补助标准的,执行学前以前基本免费教育政策。保育教育费减免与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补助不能同时兼得。
对于在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两档:
1.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孤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900元。
2.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600元。
四、所需材料
1. 受助儿童的免冠照片。
2. 受助儿童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受助儿童和监护人的户口本复印件。
4. 受助儿童的经济贫困证明文件。
五、主要工作及措施
1. 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整理工作,为资助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其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低保边缘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家庭子女(不含非本市户籍学生)、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及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
2. 加强学前资助政策的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学前资助政策,采用家长会、校内宣传栏、发放宣传彩页、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开产宣传工作。
3. 规范经济困难学生的档案管理,从严、从细、科学的进行归类、汇总,做到每个环节可追溯性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4. 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认真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我园的幼儿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5. 通知新申请资助的学生家长在指定银行办理资助用卡,并登记卡号。
6. 及时进行资助资金的发放。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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